Friday, September 24, 2010

關於房租的問題

關於之前在外租屋的日子,因為我住了很久了(在中原附近住差不多有三年半時間)這一陣子回顧之前人生中比較重要的開銷,就開始設算關於房租的部份。

我個人是覺得在那個地方居住,自己真的是好運所以讓我撿到這樣的地方可以住----沒有隔壁間鄰居,頂樓大部分時間可以說是自己一個人的空間,不用另外花錢繳網路跟第四台,而且不用自己搬電視跟冰箱上去(房東有提供)。因為空間獨立,有時候自己煮一些簡單的食物也不用擔心跟室友會有摩擦......且生活機能便利(交通,吃食,採買各方面)最重要的一點是----房租真的非常便宜。

基本上我覺得這樣的環境帶來的生活品質,如果換成在台北,差不多一個月就要花五千元了。而我ㄧ個月只要負擔3,000元的房租,想想真的是划算。

這邊想要講的是,因為那時住了很久,也沒有搬遷的意思,所以原本是半年繳一次的房租契約,一年到期之後雖然每次續約都是簽一年,但日後房東就不強迫我們一次繳半年,所以我從第二年初還是第二年下半年開始,就都是每個月每個月繳房租了。

會計上有所謂的年金的觀念,所以我就是用年金的方式來算。因為房租是月繳,所以是算月利率。原本是半年繳一次,如果改成一個月繳一次,他的金額(value)會差多少呢?

如果以中華郵政公司定期存款一般額度(就是最普通的....我應該沒有看錯吧)來算的話,月利率1.185%算1.2%的話(大概值),假設繳租日期是每年1/1跟7/1,原本的方式一次繳半年,就是1/1 時要繳18,000元,然後7/1再繳下半年18,000元。

而如果換成一個月一個月繳,就是每月月初繳3,000元。

所以繳款方式就變成:

1/1 繳3,000
2/1 繳3,000
3/1 繳3,000
4/1 繳3,000
5/1 繳3,000
6/1 繳3,000

但如果換算成以這種方式繳,相當於我在1/1應該拿多少錢出來,則會變成

1/1 繳3,000
2/1 繳3,000/(1+1.2%)
3/1 繳3,000/(1+1.2%)2
4/1 繳3,000/(1+1.2%)3
5/1 繳3,000/(1+1.2%)4
6/1 繳3,000/(1+1.2%)5

查了一下表,我課本上只有1%跟2%的年金現值而已,所以1.2%要用插補法算一下。

先把1%跟2%的現值列出來。

5期1%的年金現值=4.853431
3,000+3,000*4.853431 = 17,560

5期2%的年金現值=4.713460
3,000+3,000*4.713460 = 17,140

可是用這1.2%?還蠻低的,不然就以1.5%來算好了。

(17,560+17,140)/2 = 17,350
也就是說,如果房東不強迫房客們以原來方式繳租,房客本來是一次繳18,000,換算成月繳後,每個月3,000,六個月這筆錢的現值如果以月利率1.5%來算,只有17,350,等於是房客可以少繳650元。

這樣算應該算是比較保守跟實際的算法,如果誇張一點用5%來算。

5期5%的年金現值=4.329477
3,000+3,000*4.329477 = 15,988
18,000-15,988 = 2,012

這樣,就看出來差很多了吧!如果以月利率5%來算,原來一次要從口袋拿一萬八出來,更改繳款方式後就等同於實際上只繳了不到一萬六而已(用中文字寫比較有感覺?XD)換算下來每個月的實際房租就變成一個月台票2,665了。

所以,我只能說,之前遇到的房東還真的算不錯滴......不過也可能是因為金額太小(他懶的賺我的錢 XD),所以對於有意願久住的房客也算做個順水人情幫他們一個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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