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的~~我真的唸書唸到快殺人了~~~
這一兩天終於鼓起勇氣開始做會計的題目,好不容易終於上完這一輪的會計學概要了。會計學概要比較簡單(初會程度而已),但是有唸過會計的人都很清楚,如果要學會計一定要從初會開始學起,千萬不要從中會開始唸,否則只會越念越想殺人 XD。
會計難唸不是難在看文字敘述,是難在要做題目。我之前剛開始接觸的時候,就自己借課本想說自己回家念,結果課本是翻完了,但完全看不懂他在寫什麼,直到上課上了好幾輪,跟開始自己做題目之後,才知道重點跟難的地方是在哪裡。
前兩三個月上成會的時候更誇張。課本看了半天完全抓不到重點,然後還要做題目,做題目的時候要花更久時間,光是看懂題目要問的是什麼東西就是一個障礙,我其實有很多例題,但不知道該怎麼寫在這邊,反正現在又沒有要考成會,管它的不想去回憶了,要念就要念現在要考的,才不會讓自己越念越頭大,越頭大就越沒有勇氣去把課本跟題目翻開來做,而不做題目根本就不會懂的啦,那這樣看課本又有什麼意思?
講到我的中會----這下可糟,雖然說已經從頭到尾都唸過一次,可是要再念一次,整個越想越沒勇氣,退休金會計所得稅會計我不想再重新聽一次了,可是自己念又很難懂,啊前面投資跟負債那個東西念了至少三四遍了吧,但是做題目的時候還是手會抖----一整個沒把握,然後等一下又要再重新看一次那鍋蝦米資產又分成交易目的,備供出售,跟持有至到期日.....連最簡單基本的像存貨還有現金跟內部控制這種,如果基本觀念搞不清楚,這種最基礎的題目都還是會做的亂七八糟。(退休金所得稅先放棄好了~~~反正普考應該是不會考 :D 要念就先顧好基本的再說)
啊~~~煩捏,到底是誰設計這種東西的啊,為什麼要弄那麼複雜咧?
還有就算是初會,也要會編現金流量表......天哪,要自己編表耶,為什麼不把科目都幫我們寫好好的,我們就填數字進去就可以了啊,為什麼從頭到尾都要自己寫咧?
快殺人了......乾脆也奪門而出放火搶銀行吧~~~ XD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Friday, November 13, 2009
關於自己念過的法律
紀錄一下忽然想到的事情。(這是一篇亂七八糟的草稿 :~)
這一陣子因為都在唸法律相關的東西,回顧了一下自己念過的法律。
怎樣分類呢?就以考試時間種類來分吧。
民法
稅法:又分所得稅法跟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etc.
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行政法
票據法
公司法
商業會計法
法學緒論---主要是中憲還有一點行政程序法
這樣寫好亂,想想自己是在稅法上面花了最多時間,再來是民法。國際公法跟國際私法是考外特的時候念的,中憲是基本科目根本不用說。票據法之前準備銀行考試的時候自己翻書看了一下,行政法也是兩三年前曾經翻過一陣子,公司法跟商業會計法是因為最近考試的關係所以有機會念了一小部份。
之前不知道為了什麼考試曾經很貪心的想要自己念民商法----即所謂的公司,票據,海商跟保險法。但後來也是放棄了。然後之前有考過一次信託,所以那時候也是有唸過一些信託相關法規。然後之前還有考過郵局(郵政法規)還有勞保局(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總之一整個族繁不及備載焉。
這樣歸納起來,比較主要的其實還是稅務相關法規跟民法,是屬於比較重要基本的,也比較難唸。行政法也是很重要(就我所知也不好念,不要看到行政兩字就以為很簡單),公務人員必備法科,但我主要不是考這一科所以對他並不了解,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國際公法跟國際私法比較不像是真正的法律,如果真要念英美的法律,應該是要搜尋大量的判例才對(就有點類似我們現在用網路查到很多東西這樣相同的作法,由此可見網路這東西的確是由美國這樣開放的地方傳過來的)。英美法難不是難在邏輯跟抽象的概念,是難在判例多,難在如何運用大量的判例跟先例來論證自己主張的信念還有把這些大量資料跟自身所主張之論點相連結。(我這樣講很抽象啦,因我自己對英美法也不是很了解,我念的還是國內的東西,只是大概知道他們的作法是這樣而已)
想想國考真的難,簡單來講,真的不是人唸的。很多不管是法律或是商會方面的東西,其實那種概念是很抽象的,概念本身就是個很難懂的東西,怎麼說呢?應該說這類學科難就難在他們的概
念是很抽象而難以理解的。就像寫程式的人會比較喜歡物件導向的東西,為什麼?因為比較好理解啊。事件就是事件,指令就是指令,動作就是動作,如果有了具象的東西為依憑的話,寫程式的人可以很容易的知道他現在要做什麼動作,按一下按鍵畫面就會閃一下,或是點一下滑鼠圖案就會往右移一格之類的......這樣做的最大好處也是(此處指的是如果用了好用的語言來寫程式)可以比較容易控制寫程式的人的情緒,這樣他才不會寫到最後開始想殺人,然後放火,破壞辦公室,奪門而出搶銀行......等等(也是族繁不計被宰.....orz)
至於為什麼我知道咧?因為念會計其實是有類似的狀況出現,如果它不是那麼抽象難懂,那麼讓人討厭的話,那為什麼律師跟會計師都賺那麼多錢?(比很多的工程師還多......工程師是有分等級的,賺的多的畢竟是少數,大部分工程師也沒賺多少錢)我覺得我考外特的時候都沒像現在念會計這樣讓我天天唸到想殺人~~真的是快ㄎㄧ嘯了。會計真的是有夠難唸的,不比寫程式簡單(難的方向不一樣),不過就我所知寫程式也是會讓人想殺人的一種工作,所以......嗯嗯,我還是不要誤入禁地的好 :D 。但不同的地方在於,寫程式寫的那麼辛苦,但賺的錢並沒有明顯的變的比較多(這不是我在說嘴,大家可以各自自由心證一下)所以這樣比較起來是要學習寫程式好呢,還是乖乖的念像會計或法律之類的東西呢?
不嘴炮了,總之,這就是人生啊。賺的錢不多也沒關係啊,至少不要欠錢不還就好。得失之間很難一言以敝之下定論的,就看個人如何選擇吧。
這一陣子因為都在唸法律相關的東西,回顧了一下自己念過的法律。
怎樣分類呢?就以考試時間種類來分吧。
民法
稅法:又分所得稅法跟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etc.
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行政法
票據法
公司法
商業會計法
法學緒論---主要是中憲還有一點行政程序法
這樣寫好亂,想想自己是在稅法上面花了最多時間,再來是民法。國際公法跟國際私法是考外特的時候念的,中憲是基本科目根本不用說。票據法之前準備銀行考試的時候自己翻書看了一下,行政法也是兩三年前曾經翻過一陣子,公司法跟商業會計法是因為最近考試的關係所以有機會念了一小部份。
之前不知道為了什麼考試曾經很貪心的想要自己念民商法----即所謂的公司,票據,海商跟保險法。但後來也是放棄了。然後之前有考過一次信託,所以那時候也是有唸過一些信託相關法規。然後之前還有考過郵局(郵政法規)還有勞保局(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總之一整個族繁不及備載焉。
這樣歸納起來,比較主要的其實還是稅務相關法規跟民法,是屬於比較重要基本的,也比較難唸。行政法也是很重要(就我所知也不好念,不要看到行政兩字就以為很簡單),公務人員必備法科,但我主要不是考這一科所以對他並不了解,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國際公法跟國際私法比較不像是真正的法律,如果真要念英美的法律,應該是要搜尋大量的判例才對(就有點類似我們現在用網路查到很多東西這樣相同的作法,由此可見網路這東西的確是由美國這樣開放的地方傳過來的)。英美法難不是難在邏輯跟抽象的概念,是難在判例多,難在如何運用大量的判例跟先例來論證自己主張的信念還有把這些大量資料跟自身所主張之論點相連結。(我這樣講很抽象啦,因我自己對英美法也不是很了解,我念的還是國內的東西,只是大概知道他們的作法是這樣而已)
想想國考真的難,簡單來講,真的不是人唸的。很多不管是法律或是商會方面的東西,其實那種概念是很抽象的,概念本身就是個很難懂的東西,怎麼說呢?應該說這類學科難就難在他們的概
念是很抽象而難以理解的。就像寫程式的人會比較喜歡物件導向的東西,為什麼?因為比較好理解啊。事件就是事件,指令就是指令,動作就是動作,如果有了具象的東西為依憑的話,寫程式的人可以很容易的知道他現在要做什麼動作,按一下按鍵畫面就會閃一下,或是點一下滑鼠圖案就會往右移一格之類的......這樣做的最大好處也是(此處指的是如果用了好用的語言來寫程式)可以比較容易控制寫程式的人的情緒,這樣他才不會寫到最後開始想殺人,然後放火,破壞辦公室,奪門而出搶銀行......等等(也是族繁不計被宰.....orz)
至於為什麼我知道咧?因為念會計其實是有類似的狀況出現,如果它不是那麼抽象難懂,那麼讓人討厭的話,那為什麼律師跟會計師都賺那麼多錢?(比很多的工程師還多......工程師是有分等級的,賺的多的畢竟是少數,大部分工程師也沒賺多少錢)我覺得我考外特的時候都沒像現在念會計這樣讓我天天唸到想殺人~~真的是快ㄎㄧ嘯了。會計真的是有夠難唸的,不比寫程式簡單(難的方向不一樣),不過就我所知寫程式也是會讓人想殺人的一種工作,所以......嗯嗯,我還是不要誤入禁地的好 :D 。但不同的地方在於,寫程式寫的那麼辛苦,但賺的錢並沒有明顯的變的比較多(這不是我在說嘴,大家可以各自自由心證一下)所以這樣比較起來是要學習寫程式好呢,還是乖乖的念像會計或法律之類的東西呢?
不嘴炮了,總之,這就是人生啊。賺的錢不多也沒關係啊,至少不要欠錢不還就好。得失之間很難一言以敝之下定論的,就看個人如何選擇吧。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心有所感
昨晚約莫晚餐時分,枯燥的民法實在讀不下去了,索性放下書本去看看好一陣子未謀面的朋友。
打電話給他,原來他正在睡覺,我問他要不要去吃晚餐,他說不了,他在家等車行老闆打電話給他。原來是他的摩托車今午突然壞了,幸好是下午才壞,反正下午他有呆在家裡睡午覺的習慣。
(為啥不用上班?詳情我也沒問,大概是工作時間不同吧)
好吧,那我想也不必幫他帶個便當或魯味之類,就直接殺到他那邊去。
然後到了他家,他請我吃菱角,不知哪來的大概市場買的吧?我說想喝茶,我喜歡南投的茶,他之前還給我ㄧ包,只是我一直沒喝完就是。
燒了水沖了茶,輕鬆的時間到啦,坐下來打開電視就聊起來啦。遙控器轉來轉去,隨便轉轉就轉到discovery的動物台(他們家是超愛看旅遊節目,什麼三立的啦,還是什麼台灣腳逛大陸,之前他們還去九寨溝跟湖北張家界,聽的我ㄧ整個超羨慕的,而且還三四百張的相片.....靠,這是啥M型社會啊.....我也想去大陸玩 QQ")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就很愛看動物星球頻道?喜歡看非洲草原上動物互相追逐廝殺的情況是嗎?
昨天是看到非洲母花豹在夜晚獵捕大野兔的過程。那兔子真的好大一隻,應該要跟小狗差不多大了吧?雖然那麼大一隻但畢竟是兔子,是吃草不吃肉的,所以遇到了花豹,真的是算他倒楣。
當然鏡頭捕捉的都是精華的追逐獵物的片斷(等上24小時的那一段當然不會出現啦,都是精采的追逐鏡頭)老實說我看到兔子被追殺的畫面真的覺得很殘忍,拿鏡頭拍攝的人類為何不救牠?我問朋友,『沒辦法啊』,他說,『很簡單啊,花豹是肉食動物,他不吃兔子牠就會餓死,那你要牠怎麼辦呢?』
『那兔子怎麼辦?』我朋友說,『兔子為了生存就只好逃跑啦。』
『可是這樣也很奇怪,怎麼可能只有一隻兔子,那其他的兔子到哪裡去了,為什麼其他兔子就不會像這隻ㄧ樣有這麼慘的下場?』
我朋友答的倒妙,『兔子也很聰明的,平常都躲在洞穴裡面,今天這一隻大概是肚子餓了自己出來找東西吃,所以才會遇到牠的天敵。』
所以呢?我下了結論,他被花豹抓到只能算牠倒楣,命中注定該死的吧。
沒辦法啊,朋友也說,大自然就是這樣,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那花豹呢?我問,他答我,『花豹是肉食性動物,為了生存就一定要吃肉,就像人也是一樣,不吃肉活的下去嗎?所以為了自己的存活,只有不斷這樣繼續獵捕弱小的動物下去,大自然就是這樣,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講到這裡,我心中突然又浮現之前也是在動物星球頻道上看到的,一群好像是豹還是虎科的動物圍起來把一隻長頸鹿咬死的畫面,還有另一次也是好幾隻一起咬死一隻斑馬,然後當場把這隻斑馬撕成一塊一塊生吞活剝。我記得那長頸鹿好高一隻,但是底下有三四隻發狠一起咬他,他就算長的那麼高有什麼用?也是於事無補,就這樣當場被咬死了。
但是鏡頭還沒完。這倒楣的兔子被咬到之後,母花豹並不直接咬死牠,因為後面還有兩隻小的。後來母花豹就把這隻可憐的兔子丟給這兩隻小的,原來母花豹是為了訓練自己的孩子讓牠們學會殺死獵物,所以這隻兔子就成了活樣品。更生動的是這兔子這時候還活著,就這樣被小花豹玩來玩去折騰到最後直到被咬死。
我從這個鏡頭得到一個小啟示,兔子是溫和又聰明的動物,但是牠身上的的溫和聰明成了花豹跟虎類動物眼中令人垂涎的肥肉,所以如果遇到的話,真的只有死路一條。
而如果我是兔子的話?我會試著把自己隱藏起來,然後把自己的腿練強壯一點。(反正就是不要遇到就對了,自己那麼大一塊肥肉,還不知道自己肥嗎??)
打電話給他,原來他正在睡覺,我問他要不要去吃晚餐,他說不了,他在家等車行老闆打電話給他。原來是他的摩托車今午突然壞了,幸好是下午才壞,反正下午他有呆在家裡睡午覺的習慣。
(為啥不用上班?詳情我也沒問,大概是工作時間不同吧)
好吧,那我想也不必幫他帶個便當或魯味之類,就直接殺到他那邊去。
然後到了他家,他請我吃菱角,不知哪來的大概市場買的吧?我說想喝茶,我喜歡南投的茶,他之前還給我ㄧ包,只是我一直沒喝完就是。
燒了水沖了茶,輕鬆的時間到啦,坐下來打開電視就聊起來啦。遙控器轉來轉去,隨便轉轉就轉到discovery的動物台(他們家是超愛看旅遊節目,什麼三立的啦,還是什麼台灣腳逛大陸,之前他們還去九寨溝跟湖北張家界,聽的我ㄧ整個超羨慕的,而且還三四百張的相片.....靠,這是啥M型社會啊.....我也想去大陸玩 QQ")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就很愛看動物星球頻道?喜歡看非洲草原上動物互相追逐廝殺的情況是嗎?
昨天是看到非洲母花豹在夜晚獵捕大野兔的過程。那兔子真的好大一隻,應該要跟小狗差不多大了吧?雖然那麼大一隻但畢竟是兔子,是吃草不吃肉的,所以遇到了花豹,真的是算他倒楣。
當然鏡頭捕捉的都是精華的追逐獵物的片斷(等上24小時的那一段當然不會出現啦,都是精采的追逐鏡頭)老實說我看到兔子被追殺的畫面真的覺得很殘忍,拿鏡頭拍攝的人類為何不救牠?我問朋友,『沒辦法啊』,他說,『很簡單啊,花豹是肉食動物,他不吃兔子牠就會餓死,那你要牠怎麼辦呢?』
『那兔子怎麼辦?』我朋友說,『兔子為了生存就只好逃跑啦。』
『可是這樣也很奇怪,怎麼可能只有一隻兔子,那其他的兔子到哪裡去了,為什麼其他兔子就不會像這隻ㄧ樣有這麼慘的下場?』
我朋友答的倒妙,『兔子也很聰明的,平常都躲在洞穴裡面,今天這一隻大概是肚子餓了自己出來找東西吃,所以才會遇到牠的天敵。』
所以呢?我下了結論,他被花豹抓到只能算牠倒楣,命中注定該死的吧。
沒辦法啊,朋友也說,大自然就是這樣,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那花豹呢?我問,他答我,『花豹是肉食性動物,為了生存就一定要吃肉,就像人也是一樣,不吃肉活的下去嗎?所以為了自己的存活,只有不斷這樣繼續獵捕弱小的動物下去,大自然就是這樣,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講到這裡,我心中突然又浮現之前也是在動物星球頻道上看到的,一群好像是豹還是虎科的動物圍起來把一隻長頸鹿咬死的畫面,還有另一次也是好幾隻一起咬死一隻斑馬,然後當場把這隻斑馬撕成一塊一塊生吞活剝。我記得那長頸鹿好高一隻,但是底下有三四隻發狠一起咬他,他就算長的那麼高有什麼用?也是於事無補,就這樣當場被咬死了。
但是鏡頭還沒完。這倒楣的兔子被咬到之後,母花豹並不直接咬死牠,因為後面還有兩隻小的。後來母花豹就把這隻可憐的兔子丟給這兩隻小的,原來母花豹是為了訓練自己的孩子讓牠們學會殺死獵物,所以這隻兔子就成了活樣品。更生動的是這兔子這時候還活著,就這樣被小花豹玩來玩去折騰到最後直到被咬死。
我從這個鏡頭得到一個小啟示,兔子是溫和又聰明的動物,但是牠身上的的溫和聰明成了花豹跟虎類動物眼中令人垂涎的肥肉,所以如果遇到的話,真的只有死路一條。
而如果我是兔子的話?我會試著把自己隱藏起來,然後把自己的腿練強壯一點。(反正就是不要遇到就對了,自己那麼大一塊肥肉,還不知道自己肥嗎??)
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唉,所以我說
事情真是越演越大條了。
你難道還看不出來你已經輸了嗎?
老實說我不太想寫這一篇,因為我覺得你應該先自我檢討。
她會這麼做不是沒有原因,你老實捫心自問你在她身上有沒有過任何付出?還是只有寫些風花雪月的東西,然後問她喜不喜歡一個吻這樣?
每次都說什麼頸部以上應該全部切除的話,我看了真的覺得很好笑,也覺得你很幼稚你知道嗎?女人跟男人本來就不同啊,你老是用你自己的標準去衡量一切,這種方法根本是錯誤的,但你自己渾然不知,還一直以『對方的腦袋沒有內容』之類的藉口欺騙自己,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麼耶,我覺得喔,頸部以上全部該切除的人,應該是你吧?!
你以為我跟你開玩笑嗎?我說的是真的啊,我倒覺得知識的深度,你跟她比可差多了,她看起來是像小孩子一樣可愛,實際上比你懂事多了,像小孩子一樣想法的人是你不是她。而且我真的覺得你要先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如果你先改變自己的想法,其實很多事都可以改變的。
總之,我不敢在寫下去,對你就點到為止,重點在於你完全不了解女人的想法,所以才會讓人覺得很生氣,很多事情你要好好自己想一想,我也只能對你說到這邊。剩下的你就自己好好慢慢想想吧。
你難道還看不出來你已經輸了嗎?
老實說我不太想寫這一篇,因為我覺得你應該先自我檢討。
她會這麼做不是沒有原因,你老實捫心自問你在她身上有沒有過任何付出?還是只有寫些風花雪月的東西,然後問她喜不喜歡一個吻這樣?
每次都說什麼頸部以上應該全部切除的話,我看了真的覺得很好笑,也覺得你很幼稚你知道嗎?女人跟男人本來就不同啊,你老是用你自己的標準去衡量一切,這種方法根本是錯誤的,但你自己渾然不知,還一直以『對方的腦袋沒有內容』之類的藉口欺騙自己,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麼耶,我覺得喔,頸部以上全部該切除的人,應該是你吧?!
你以為我跟你開玩笑嗎?我說的是真的啊,我倒覺得知識的深度,你跟她比可差多了,她看起來是像小孩子一樣可愛,實際上比你懂事多了,像小孩子一樣想法的人是你不是她。而且我真的覺得你要先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如果你先改變自己的想法,其實很多事都可以改變的。
總之,我不敢在寫下去,對你就點到為止,重點在於你完全不了解女人的想法,所以才會讓人覺得很生氣,很多事情你要好好自己想一想,我也只能對你說到這邊。剩下的你就自己好好慢慢想想吧。
Monday, October 26, 2009
我要嘴炮一下
忽然想到一個關於人妖的笑話。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就會一直聯想到人妖這個名詞。
所以,在想,為什麼有些人會被人家當人妖取笑呢? @@"
只是忽然想到這件事情,不知道曾經在哪個人的部落格上面看到有男生模仿人妖的動作跟表情。
只能說一整個超娘砲的~可是我已經忘了我是在哪裡看過,反正就是很好笑就對了。
所以在想,這些喜歡扮人妖的男人應該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同性戀吧?
阿在不然就是喜歡那種具有男性特質的女性,像女兵啦,女軍官之類的......:p(啊~空姐制服!!)
至於為什麼要說他們像人妖?我是覺得這類的人,是真的有同性戀傾向,不是假裝的,
我的意思是說,這類人沒有辦法對女性發生興奮的感覺,就算有對某些女性有這樣的感覺,
也不會是因為這些女性她們本身女性特質的關係。
不過話說回來~~其實人妖也有很帥的耶~~
啊就身高高高的,皮膚白白的啊,然後應該會有像女生的小圓臉跟咪咪的小眼睛吧.....
(啊啊~我看到了~~裴勇俊,裴勇俊,還有RAIN耶~!!)
其實我還不夠嘴賤.....還想寫更多 XD
重點是,誰說人妖不夠帥?人妖可以很帥啊(看弟弟就知道 :p)
要不然又怎會寫的出那些披哩啪拉的文章呢?我都寫不出來耶(豎拇指)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就會一直聯想到人妖這個名詞。
所以,在想,為什麼有些人會被人家當人妖取笑呢? @@"
只是忽然想到這件事情,不知道曾經在哪個人的部落格上面看到有男生模仿人妖的動作跟表情。
只能說一整個超娘砲的~可是我已經忘了我是在哪裡看過,反正就是很好笑就對了。
所以在想,這些喜歡扮人妖的男人應該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同性戀吧?
阿在不然就是喜歡那種具有男性特質的女性,像女兵啦,女軍官之類的......:p(啊~空姐制服!!)
至於為什麼要說他們像人妖?我是覺得這類的人,是真的有同性戀傾向,不是假裝的,
我的意思是說,這類人沒有辦法對女性發生興奮的感覺,就算有對某些女性有這樣的感覺,
也不會是因為這些女性她們本身女性特質的關係。
不過話說回來~~其實人妖也有很帥的耶~~
啊就身高高高的,皮膚白白的啊,然後應該會有像女生的小圓臉跟咪咪的小眼睛吧.....
(啊啊~我看到了~~裴勇俊,裴勇俊,還有RAIN耶~!!)
其實我還不夠嘴賤.....還想寫更多 XD
重點是,誰說人妖不夠帥?人妖可以很帥啊(看弟弟就知道 :p)
要不然又怎會寫的出那些披哩啪拉的文章呢?我都寫不出來耶(豎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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